在數(shù)字化浪潮席卷的當下,電子合同簽約憑借無需打印郵寄、高效便捷又能大幅降低成本的優(yōu)勢,成為眾多企業(yè)與個人的簽約新寵。不過,簽完合同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,一旦碰上對方拒不履約的情況,溝通無果后,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就成了必選項。
合同簽訂后遭遇對方違約,這類糾紛屢見不鮮。常見的解決方式主要有協(xié)商、調解、仲裁和訴訟四種。協(xié)商是最優(yōu)先的選擇,通過心平氣和地溝通,嘗試與對方達成補充協(xié)議化解矛盾,能省去不少訴訟麻煩;若協(xié)商破裂,可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第三方介入調解;要是合同里有仲裁條款,依據(jù)約定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是可行之策;當以上方法都行不通,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則是最后的 “殺手锏”。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不合約定,需承擔繼續(xù)履行、補救或賠償?shù)蓉熑?。若對方明確表示不履約,在履行期屆滿前就能要求其擔責。金錢債務方面,像未付價款、報酬等,可直接要求支付;非金錢債務一般也能要求履行,不過存在法律限制、標的不適宜強制履行等特殊情況除外。要是合同約定了違約金,違約方需支付,且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時,法院、仲裁機構可依申請調整。
所以,一旦陷入合同糾紛,別慌!結合實際情況,選對解決辦法,就能牢牢守住自己的合法權益。